本《最终用户使用许可协议》(以下称《协议》,包括《用户服务条款》、《用户须知》、《用户守则》、《版权声明》)是用户(个人或单一实体,以下或称“您”)与开发者之间有关本网络游戏软体产品使用的法律协定。

本“软体产品”包括电脑软体,并可能包括相关网络服务器、网站、电子媒体、印刷资料和“联机”或电子文档。您一旦安装、复制、访问网站、储值、运行用户端软体或以其它管道使用“软体产品”,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如您不同意本《协议》中的条款,请不要以上述任何一种管道使用“软体产品”。

特别提醒您认真阅读本协定的全部条款,特别是其中免除或者限制“软体产品”责任的免责声明条款(该等条款通常含有“不负任何责任”、“无义务”等词汇)以及用户须遵守的《使用者服务条款》、《用户须知》、《用户守则》、《版权声明》中的条款和其它限制用户权利的条款(该等条款通常含有“不得”等词汇),这些条款应在中国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最大程度地适用。除非用户接受本协定的全部条款,否则无权安装、复制、访问网站、储值、运行用户端软体或以其它管道使用“软体产品”。

本协定(包括《用户服务条款》、《用户须知》、《用户守则》、《版权声明》)下的条款可随时变更,用户须定期审阅本协定。协定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相关的页面上提示变更内容。变更后的协定一旦在相关的页面上公布即有效代替原来的协定。如用户不同意对本协定的所作的任何变更,用户应立即停止使用“软体产品”。如用户在本协定变更后继续使用“软体产品”,即视作用户已完全同意变更后的协定。

未成年人应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审阅和接受本协定。对于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以法定监护人的名义申请注册。未成年人用户应当在合理程度内使用“软体产品”及进行线上游戏,不得因使用“软体产品”及进行线上游戏而影响了日常的学习生活。用户理解“软体产品”无义务对本款前述事项进行任何形式的审查和确认。

1.许可权利的授予。本《协议》授予您下列权利:网路游戏用户端软体的安装、运行。您可在许可生效的时间内将网路游戏用户端软体安装在自己使用的移动设备上。其他任何形式的未经许可的安装、使用、访问、显示、运行以及转让,都将被视为对《协议》的侵犯。

2.依本契约规定,著作权人许可您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或游戏商店许可的管道获取仅授权本产品的用户端软体在移动设备上使用。产品可以载入移动设备或永久存取装置的管道使用。本产品可由一部个人移动设备移转到另一部个人移动设备使用,但不得同时存在于两部移动设备中。依本契约第9条移转给他人时,使用者载入个人移动设备的部分应予以删除,不得留存使用。

3.禁止性行为或活动

3.1禁止用户发生以下侵害本网路游戏公平性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3.1.1利用反向工程、编译或反向编译、反汇编等科技手段制作软体对游戏进行分析、修改、攻击,最终达到作弊的目的;

3.1.2使用任何外挂程式或游戏修改程式(本协定所称“外挂程式”是指独立于游戏软体之外的,能够在游戏运行的同时影响游戏操作的所有程式,包括但不限于类比键盘滑鼠操作、改变操作环境、修改数据等一切类型。如国家有管法律、法规及政府首长部门的规章或规范性档规定的外挂定义与本协定有冲突,则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档规定的为准),对本网路游戏软件进行还原工程、编译、译码或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修改本软件所使用的任何专有通讯协定、对动态随机存取记忆体(RAM)中资料进行修改或锁定;

3.1.3使用异常的方法登入游戏、使用网路加速器等外挂软件或机器人程式等恶意破坏服务设施、扰乱正常服务秩序的行为;

3.1.4制作、传播或使用外挂、封包、加速软体,及其它各种作弊程式,或组织、教唆他人使用此类软件程式,或销售此类软件程式而为私人或组织谋取经济利益;

3.1.5使用任何管道或方法,试图攻击提供游戏服务的相关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以及其他设备,以达到非法获得或修改未经授权的资料资料、影响正常游戏服务,以及其他危害性目的的任何行为;

3.1.6利用线上游戏系统可能存在的科技缺陷或漏洞而以各种形式为自己及他人牟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游戏中的虚拟物品等)。

3.2一旦开发者通过内部的监测程式发现或经其他用户举报而发现您有可能正在从事上述行为,则开发者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弥补,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您帐号和游戏中角色的登入、限制您在游戏中的活动、删除与复制有关的物品(包括复制出的虚拟物品和参与复制的虚拟物品)、删除您的帐号和要求您赔偿因您从事上述行为而给游戏造成的损失等。

4.对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反向编译(Decompilation)、反汇编(Disassembly)的禁止。您不得对本“软体产品”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反向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Disassemble),您亦同意放弃行使适用法律允许上述活动之权利。

5.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本“软体产品”的运营权归开发者。开发者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其发布的章程、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您应该遵守开发者制定的上述管理规定。如果您发生违反此类管理规定的行为,开发者可终止本《协议》并停止您使用“软体产品”的权利。如此类情况发生,您必须立即销毁“软体产品”的所有副本及其所有组成部分。

6.用户必须提供的设备和须提供的资讯。开发者提供可使用的“软体产品”,并运用自己的网路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路(Internet)为用户提供服务。同时,用户必须:

6.1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个人移动设备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

6.2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产生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奖券用、网络费用。

基于提供服务的重要性,用户应同意:

6.2.1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

6.2.2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6.2.3牢记您填写的注册资料、历史资讯。

在为您提供相关客户服务的前提是您能表明您是帐号的所有人,这可能需要您提供相关资讯(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讯、历史密码等),如果用户没有牢记自己填写的注册资料及相关历史资讯或未及时更新相关注册资料,您的相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密码找回等)将得不到解决,对此开发者不承担任何责任。

7.拒绝提供担保。用户个人对网路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对以下事宜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

7.1本协定项下的“软体产品”及开发者提供的相关服务将符合用户的要求;

7.2本协定项下的“软体产品”及开发者提供的相关服务将不受不可抗力、电脑病毒、骇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电信部门原因及其他任何网络、科技、通信线路等外界或人为因素的影响;

7.3安装、复制、访问网站、储值、运行用户端软体或以其它管道使用“软体产品”及/或接受开发者提供的相关服务与任何其他软体不存在任何冲突;

7.4通过开发者网站、游戏官方网站及其他相关网络上的连结和标签所指向的协力厂商的商业信誉及其提供服务的质量。

8.免除责任。开发者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路服务,非法使用网路服务或用户传送的资讯有所变动等方面。用户明确同意其安装、复制、访问网站、储值、运行用户端软体或以其它管道使用“软体产品”及/或接受提供的相关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安装、复制、访问网站、储值、运行用户端软体或以其它管道使用“软体产品”及/或接受提供的相关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开发者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9.使用者可以移转本产品和所授之权利(不包括用户的帐号、密码及线上游戏中的虚拟物品等)予他人,但是移转时应连同所附产品使用手册、授权契约等一并移转,不得留存任一样使用。且该受让人接受本产品和所授之权利时即视同接受遵守本协定(包括《用户服务条款》、《用户须知》、《玩家守则》、《版权声明》)的全部条款。

10.除本契约有其他规定外,未经书面同意,使用者严格禁止有下列行为(无论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

10.1复制、翻拷、传播和在网络上陈列本产品的程式、使用手册和其它图文音像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10.2公开展示和播放本产品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10.3出租本产品于他人。

10.4对本产品的程式、影像、动画和音乐进行还原、反编译、反汇编、剪辑、翻译和改编等任何修改行为。

10.5修改或遮盖本产品程式、影像、动画、包装和手册等内容上的产品名称、公司标志、版权资讯等内容。

10.6以本产品作为营业使用。

10.7其它违反著作权法、电脑软体保护条例和相关法规的行为。

一旦用户有实施违反上述内容的行为,本产品的授权协议将立即停止。开发者有权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向因违反上述条款而对“软体产品”造成损害的用户追究法律责任。

11.违约赔偿

11.1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软体产品”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定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软体产品”造成损害,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该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给“软体产品”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

11.2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定项下的任何条款导致任何协力厂商向“软体产品”主张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的,用户同意赔偿“软体产品”由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

12.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2.1本协定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12.2如双方就本协定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软体产品”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通知和送达。本协定项下所有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管道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4.其他规定

14.1本“软体产品”受著作权法及国际著作权条约和其它智慧财产权法和条约的保护;本“软体产品”只许可在给定范围和时间内使用,而不出售其原代码和其他任何相关知识产权权利。

14.2关于本“软体产品”的《用户服务条款》、《用户须知》、《玩家守则》、《版权声明》等档案均属于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同样有效。

14.3本协定构成双方对本协定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定,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定各方其他权利。

14.4如本协定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在此情况下,该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的部分将被最接近原条款意图的一项有效并可执行的条款所替代,并且本协定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4.5本协定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会对本协定的其他条款有限制作用,也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